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,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草案)》21日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。
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草案)》修改意见的通知
按照2011年立法计划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对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草案)》。为提高规章质量,现将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草案)》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该规章同时在“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”上进行公布。
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1年10月30日前,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:
一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左侧的“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”提出意见。
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(邮编100713)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(草案)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三是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:010—64463156。
四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ajzjzfsfgc@163.com。
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